1.
教會生活必修課程:
學士學程承認21學分(9學分為教會裝備課程,12學分為教會實習課程)
碩士學程承認13學分(9學分為教會裝備課程,4學分為教會實習課程)
甲、
教會裝備課程:採認教會成人主日學或教會裝備系統(例MTS、啟發、全壘打、雙翼…等),最高認證總計9學分。
乙、
教會無完整裝備系統者,可參加本院全省各區「基層宣教修業證明科」相關課程:
生活與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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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事與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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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與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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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個人靈修生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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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基層傳福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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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舊約律法書與歷史書-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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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豐盛生命建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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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帶領查經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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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舊約智慧書與先知書-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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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督教與民間信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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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伴初信者成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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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新約全書-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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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
教會實習:學士學程學生需於堂會完成教會實習12學分(小組長或教會團契同工之資歷,可經過評估後認證為實習學分),教會實習認證申請表如附件一。碩士學程學生為4學分。
丁、
教會自辦裝備課程及教會實習課程,均在地方堂會完成,合計於教會完成學分數總計為21學分。
戊、碩士學程學生於教會完成學分數總計為13學分。
3.
信徒祭司共同必修課程:共11學分,採碩士及學士學程共同上課,但學生作業要求不同,學士學生於未來取得信徒神學學士,繼續進入信徒事工碩士學位課程時,得免重複修習此11學分,可修其他選修課程。每門課一學分,上課時數至少15小時,得以每週上課或密集班方式為之,課程內容如下:
1.
信徒神學概論-基督徒蒙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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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羅馬書研經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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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教會年與庭祭壇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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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加拉太書研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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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信仰要義-小問答入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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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希伯來書研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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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釋經學入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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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聖經教義學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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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分辨聖經的律法與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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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十字架與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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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馬太福音研經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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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信徒事工碩士主修文字與傳播:為專案課程,本院研發處與有需要之福音機構或教會討論議定完成學習計劃研議後,在學院有能力支持之情況開設本課程。
5.
新課目安排:本課程至2014年止均依課程計劃安排課程及師資,但分部必需因應教會及社會現勢,每年安排一定比例,且符合亞洲神學協會(Asia Theological Association, ATA)的標準之新課程,並以不超過總學分數之15%為限(20學分)。逾越此標準,則需更新分部學位課程之學制修正案,提送教授部會議審核討論。新課程科目就下列型式增設(仍以15小時為1學分方式計算):
(1)
學院主辦或認可之相關專題學術研習會。
(2)
學院主辦或協辦之相關宣教營會或活動。
(3)
學院主辦之海外宣教教育課程或研習會、體驗營。
(4)
由學院教師或認可之兼任師資、團體為學生個別指導課之課程
※全修生為高中畢業學歷入學者,有志未來「全職事奉」、得於修畢二專同等學歷後、於通過院本部招生考試後,進入碩士預科就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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