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學分及學位
(一)高中畢業者須修畢128學分,修滿學分並通過「學位課程總考」或「畢業專題報告」,頒發「信徒神學學士(Bachelor of Theology)」學位:
1.
高中畢業學歷入學修畢64學分且及格者,授與「信徒神學學士部神學進修證書」文憑,學生得憑此證參加入學考試並於通過後,入讀院本部碩士預科學程或繼續於分部在職進修其餘64學分。
2.
具高中畢業學歷且具專業證照者,經院本部認可後,於修畢16學分且及格者得「副學士」學位(視同二專學歷),可申請入本院碩士預科全時間就讀。或繼續以在職生身份及部份時間完成學士學位。
3.
具二、五專畢業者須修64學分,三專畢業者須修32學分。
(二)學生於空中大學及教育部承認之大學,所獲得之學分本院得予承認。
(三)具「神學學士」學位者,可報考本院院本部與分部碩士科學位課程。
(四)學制銜接及學分之承認以本院「招生委員會」審核為準。
六、課程內容
共分為「教會生活必修課程」、「信徒祭司共同必修課程」、「神學基礎課程」、「信徒聖召選修課程」四大類:
(一)教會生活必修課程:21學分(請參閱P1相關說明)
(二)信徒祭司入門必修課程(請參閱P2相關說明):
(三)神學基礎課程:每門課各2學分(共32學分),學生至少選修16學分)
1.
社會學與神學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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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新約綜覽與背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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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哲學與神學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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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新約綜覽與背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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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心理學與神學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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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舊約綜覽與背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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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與神學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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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舊約綜覽與背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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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神學閱讀與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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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舊約綜覽與背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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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神學與邏輯學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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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生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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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聖經英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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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品格與靈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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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聖經英文(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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