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碩士學程-信徒事工碩士神學進修證書科
一、招生對象
(一)
已具學士學位之現職牧師、傳道、實習傳道。
(二)
已具學士學位之信徒領袖,有教會牧者推薦。
二、入學程序
(一) 向本院信徒神學部提出入學申請(來電或E-mail索取相關表格)。
(二)
新生(凡第一次上課者),於當期開課報名截止前完成下列資料:
1.
簡易入學申請表,貼妥二吋相片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
推薦書一份(教會/機構牧者推薦)。
3.
畢業證書影本,二吋相片一張。
(三)
入學考試
1.
學生於選修「碩士基礎必修課程」前必須參加筆試,確定具備聖經及神學基礎後再修課,較能增益學習果效。
2.
採輪狀招生,並於每年8月、2月統一或視各分部招生情況進行筆試、口試。
3.
本測驗可配合學生時間及需要舉行,且學生可重複報考至通過測驗為止。
4.
現職教牧傳道同工及校友免筆試,僅需參加口試。
5.
考試科目:(1)聖經與神學(2)口試。
三、修課方式
(一)
教室面授。
(二)
遠距教學:遠距課程之學生,每學期均需至少一次回院本部與授課老師面談或考試。
(三)
本課程以遠距教學為主,課堂面授為輔,學生可在家學習,但須具備高度學習自律性,於指定時間內完成考試及作業要求。
四、學分費
(一)
課堂面授科目:每學分1,800元。
(二)
遠距教學科目:每學分1,500元。
(三)
若有變動,依招生海報所公告金額為準。
五、學分及證書
(一)
提供「信徒事工碩士部神學進修證書科」33學分課程。
(二)
完成33學分並通過學科總考,頒發「信徒事工碩士部神學進修證書」。
(三)
通過院本部碩士部招生考試後可銜接院本部道學碩士、關顧與輔導碩士課程。
六、課程內容
分為兩大部分「信徒祭司共同必修課程」11學分(請參閱P1相關說明),以及「信徒事工碩士主修宣教基礎必修課程」22學分(請參閱P8相關說明),合計33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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